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一批涉互聯網典型案例
日期:2018-08-29 16:16:00閱讀:8375次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一批涉互聯網典型案例。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深入總結近年來我國涉互聯網案件的審判經驗,旨在進一步統一裁判標準,為涉互聯網案件審理提供參考,為社會公眾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規范互聯網從業者經營行為提供指引,維護網絡安全和秩序,推動涉互聯網領域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掛牌成立,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以杭州互聯網法院為代表,全國各級人民法院積極探索,通過加強互聯網與審判工作緊密互動,努力實現審判體系與審判能力現代化,為促進互聯網和經濟社會深度融合提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涉互聯網案件審理及審判經驗的總結,積極探索涉互聯網新類型案件的審判規律,充分運用司法手段維護網絡空間秩序,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全球互聯網治理貢獻中國智慧。
據悉,此次發布的10個典型案例包含涉互聯網領域內的小額借款合同糾紛、網絡購物合同糾紛、網絡服務合同糾紛、隱私權糾紛、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等多類型案件。
其中,重慶市阿里巴巴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訴陳壯群小額借款合同糾紛案,確定了訴前約定送達的有效性,符合雙方當事人利益,豐富送達地址確認制度形式,與訴中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相互補充,成為高效解決“送達難”的有效形式。
徐瑞云訴敬子橋、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明確進口食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經營者違反國家食品安全規定銷售進口食品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訴許文強等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明確電商平臺經營者和平臺內簽約經營者均有依法規范經營的義務,為維護自身商譽,電商平臺經營者也有權依法追究平臺售假商家的違約責任。
龐理鵬訴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趣拿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隱私權糾紛案,明確了由于航空公司、網絡購票平臺疏于防范導致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謝鑫訴深圳市懶人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明確了制作、在線提供有聲讀物在著作權法上如何定性,經營者應當如何取得著作權人授權,未經許可制作有聲讀物所侵害的是作者的復制權還是改編權等等問題。
南京尚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訴南京飛日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虛假宣傳糾紛案,認定了網站抄襲行為會損害網站運營企業的經濟利益,網站通過源代碼的撰寫將文字、圖片、聲音等組合成多媒體并通過計算機輸出設備進行展示,當網站版面的素材選取、表現形式及內容編排等達到一定獨創性要求,網站整體可作為匯編作品進行保護。
深圳市玩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案,明確法院可以對專屬于被執行人的網絡域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進行查封,以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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